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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由选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其中,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2.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笔试准考证;
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录用文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