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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亳州人事考试网、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此次选调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正副本)、公务员录用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及填写好的《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171516325@qq.com)。此外,报考人员也可将以上材料通过传真发送至0558-5121763(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9日
上午: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9月6日至9月7日到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