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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泰兴市纪委泰兴市监委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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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审查个人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泰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与调入

泰兴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泰兴廉政网、“延陵清风”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调动程序,由选调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考生须诚信报考,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选调期间,泰兴市纪委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523-87635933。

原标题:中共泰兴市纪委 泰兴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中共泰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兴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7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taizhou.gov.cn/art/2018/8/1/art_392_1695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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