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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并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选调对象。
六、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对象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由县发改局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县人社局。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七、选调工作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做到“三公开”。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始终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党政廉政规定,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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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7日
原标题: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xxgk.lueyang.gov.cn/info/egovinfo/1062/nry/01604410-4-15_C/2018-0807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