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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郴州市汝城县选调县委巡察办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公告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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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三、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9日-8月15日18:00时

2.报名地点:汝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汝城县新行政中心B218办公室)

3.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填写《2018年中共汝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2);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

(4)本人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工作不满三年的提供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此项复印件需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复印属实。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放发《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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