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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郴州市汝城县选调县委巡察办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公告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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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湖南郴州市汝城县选调县委巡察办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8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满足中共汝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汝城县监察委员会和中共汝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的用人需求,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经县编委同意,面向郴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如: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8名,其中:县委巡察办4名,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14名,由县纪委统筹安排到县委巡察办或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对象为郴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及试用期不定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只需要近两年的考核结果)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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