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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利川市直单位第一次遴选26人公告(第1号)

利川市人民政府网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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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和考察(核)

  考试只组织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考察(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各遴选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组织开考,但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该职(岗)位遴选计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周六)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7月13日后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5.阅卷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二)考察(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核)人数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核)人选,各职(岗)位进入考察(核)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笔试。如因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

  考察(核)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核)组。考察 (核)组一般由分管政工人事的领导和政工干部或熟悉公开遴选职(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核)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个人档案,核实身份,如实写出考察(核)报告。考察(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核)不合格的,在同一遴选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

  五、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察(核)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审批后,市人社局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利川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岗)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拟遴选人员因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的,经遴选单位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并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核及其他事项公告,请留意利川网。

  (二)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市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0718-7285806),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原标题:利川市2015年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公告(第1号)

  点击下载>>>

  1、2015年利川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岗位计划表.xls

  2、工作经历证明.doc

  3、2015年利川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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