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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年商丘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20人公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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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商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共商丘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商编办〔2015〕20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这次面向市直行政单位(政法系统除外)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0名,编制分别列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二、报考范围与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市直使用行政编制(政法系统除外)的正科级以下职务(含正科级)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同时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8:30-7月3日17:30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推荐方式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商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ngqiu.gov.cn),下载《2015年中共商丘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遴选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携带报名推荐表两份、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版1寸照片4张到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市委1号楼 1709房间,咨询电话:3288913,3288608)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

  此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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