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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工作单位、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历年考核情况证明、同意报考证明。
(4)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选调单位于7月17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四)通知考试
选调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
(五)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或面试)的方式。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情况。
(七)确定选调人员名单
选调人员由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
三、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