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广东:2015云浮市委组织部选调2人公告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6-30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择优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拟选调科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从事办公室、组织人事、文秘等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公务员身份,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

  3、文字综合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纪律处分的;

  (3)现工作岗位有任职期限限制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相关材料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政快件等方式递交):

  1、报名登记表(可在“云浮组织工作网”下载)一式2份,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有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文字材料2-3篇。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