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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
考察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及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初步意向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报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
八、相关待遇
按照江津区相关人才优惠政策享受待遇,详情可扫描简章后二维码关注。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023-81220305)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75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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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江津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