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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实际选调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人选,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考核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因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再审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选调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社局网站和宁国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背选调条件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发放选调通知书。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九、选调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由宁国市人社局与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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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国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