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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由县委巡察办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在“中共正宁县委”网站、“中国.正宁”网站和正宁党建网上公布并查询。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遴选人数之比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县委巡察办商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面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与县委巡察办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在“中共正宁县委”网站、“中国.正宁”网站和正宁党建网上公布。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六)公示与调动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中共正宁县委”网站、“中国.正宁”网站和正宁党建网及拟录用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正宁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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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正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