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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省纪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决定任用
综合笔试、面试、业绩评估和考察、体检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因素,由省纪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建议人选,统筹考虑安排工作岗位,报省纪委常委会审定。对确定的拟用人选,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纪委监委和省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要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汇报、通报相关情况,积极协调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推荐工作,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才推荐出来。
2.严格资格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所报材料资料辨别、严格把关,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严格考试纪律。参与选调的人员、报考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对在笔试、面试等工作环节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赵 琪 029-85582311 1850913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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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