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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与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存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布选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广陵区纪委网站(http://www.yzgljj.gov.cn)、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公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区纪委4楼)
4、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在执纪岗或综合岗中选择1类岗位进行报名。
②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③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