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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动(转任)后任职及待遇
经遴选后调动(转任)人员,须按附件1中设置的职务(职称)任职,并按新任职务(职称)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其中,调入区关工委办公室的考生必须在区关工委办公室工作满5年,满5年后需调动的,如系教育系统调入人员,必须调回巴南区教育系统。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区委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如参加区内遴选的报考人员无故缺考,则该考生3年内不得参加区内组织的遴选考试。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3-66233928政策咨询电话:023-662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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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