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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遴选程序及信息发布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方案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开发布信息。
七、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报名和资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取消其所有报名资格。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黎平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1份;
(4)由报考人员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由所在单位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人员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岗位要求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
(7)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1份;
(8)须提供本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加遴选人员报名时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如因填报错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下载《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份,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用电子版打印),然后交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待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地点审核报名。
6.资格审查
由各遴选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通过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遴选资格。
7.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含3:1)的,按遴选程序开展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遴选岗位的遴选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