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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贵州黎平县县直机关单位遴选20人公告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1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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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命题

笔试命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命题工作务必做到严格保密,杜绝试题泄露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每个职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对遴选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应变能力方面进行测评,内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如某职位在笔试时,出现缺考、违纪或弃考等行为而致使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不含3: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面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具有进入体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5.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各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计算如下: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2.体检过程中,如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天内向县遴选用人单位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后的结果为准;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照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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