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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日、7月3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州民政局人事科。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州民政局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规则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凉山州民政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和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遴选录用人员名单,在凉山州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递补人员均须完成所有规定程序。
四、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834-2166214;
监督电话:0834-2166734。
原标题:凉山州民政局关于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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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凉山州民政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岗)位表.doc
凉山州民政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