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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5年陇南市直单位选调196人公告

陇南党建网 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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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甘肃省陇南市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补充优秀骨干力量,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部分市直单位公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91个市直单位,共设置140个职位,计划选调196人(详见《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

  1、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及驻陇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2、专业技术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驻陇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特殊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中小学教师应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相关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5月29日;具体年龄条件参照《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规定的要求。

  4、报考行政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6月2日(8:30-12:00、14:30-18:00)

  2、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50101-A20150109,B20150101-B20150117)的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50201-A20150207,B20150201- B20150291,C20150201-C20150207)的分别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县乡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50101-A20150109,B20150101-B20150117)的到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50201-A20150207,B20150201-B20150291,C20150201-C20150207)的到各县区人社局报名。

  报考陇南市一中教师职位(职位代码C20150208-C20150216)在陇南市一中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5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 (并附电子版,可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下载),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及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加注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行政职位或参公职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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