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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布的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如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对选调名额予以调减。
(三)组织考试。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各占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根据选调名额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入闱笔试人员名单将在铜鼓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以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创新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利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四)体检、考察及确定人选
1.组织体检
(1)笔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
(2)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铜鼓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4)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3)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4)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对象。
3.确定人选
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