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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5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铜鼓县纪委组宣部(铜鼓县定江西路386号县行政大楼902室),联系人:胡慧君,电话:8722831。
3.报考人员自行到铜鼓县人民政府网(www.tonggu.gov.cn)下载填写《铜鼓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并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报名所需资料:
(1)《铜鼓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个人自荐材料;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执法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寸照4张;
(5)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