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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公务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并按40%比例折算计入选调考核总分。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县内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比例折算计入选调考核总分。面试成绩将在县内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考察
按选调对象折算后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名,并依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提出选调建议。因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选调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选调人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县内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选调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调任。被调任的人员原来是行政编制的调入后仍占用行政编制,原来是事业编制的调入后仍占用县内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公告》同时在《今日房县报》、《今日房县网》、《清风房陵网》、《房县党建网》发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等具体事项将在《今日房县网》、《清风房陵网》、《房县党建网》公告通知。
3、本《公告》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250844、3250380、3222060、3223536。
附件:房县纪检监察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房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