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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省直机关及群团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市(州)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州)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15年6月8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工作经历;企业、事业单位(国家部委、省级及省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年龄要求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的,为1974年6月8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职称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