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3日内各遴选机关完成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另需其他档案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各职位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遴选机关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 2∶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遴选机关根据需要组织职位业务或专业知识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遴选机关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自行组织。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可直接任职。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
点击查看>>>
1. 2015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群团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3.2015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群团组织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门面向选调生)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公务员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