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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考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卫计系统人员还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同时提供5KB-20KB之内电子照片);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情况证明;
(5)从事过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司法工作、财务工作的人员,还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从事该工作的起止时间。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顺县2018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县人社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汇总,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达到1:1比例的职位可以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 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内容范围主要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行政法规、党建、财经纪律、时事政治等。
笔试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5月18日08:30——17:0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