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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财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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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