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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财政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财政局人教处(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市行政中心B座1216室),联系人:武稳,联系电话:80501216。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选调计划或取消本次选调。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6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岗位知识。笔试结束后,合格线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财政局共同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财政局按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