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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姜堰区纪委区监委选调10人公告

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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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选调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开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决定拟选调人选、公示、试用和调入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需要达到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如不足,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本次选调。

①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期间正常报名;

②报名地点: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区行政大楼1229室,办公电话:88869236);

③报名方式:单位推荐与本人报名相结合,由单位或本人将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报至区纪委;

④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是报考人员提交填写完整的《姜堰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后),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

三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2.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撰写综合文稿为主,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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