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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到低分顺序以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全部考察人选考察后,因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五、公示、办理手续
(一)公示
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在公示期满15日内,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54-3075693
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 月8日
原公告标题:2018年晋中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 公告
2018年晋中市直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