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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确定选聘对象
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由县政府办择优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并将选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选聘人员名单在选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政府办写出《石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备案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332596(石门县政府办政工室)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
原标题: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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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三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docx
2018年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同意报考证明.docx
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