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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石门县人民政府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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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一)时间:2018年4月10日- 2018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县政府办四楼政工室

(三)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进行现场报名,填写《石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和县政府办共同按照选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六、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下午2:30—4:30,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上午8: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材料作文。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七、体检

根据选聘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公告上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规定地点集中,经现场查验后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结果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予以公示。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政府办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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