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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试用
1、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3、选调人员调动到选调单位工作时需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聘用。被选调教师已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调动时专业技术职务一律兑现为初级,岗位为十三级。正式调入后,由县委党校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以及被选调教师的职称资格情况等,确定聘用何职称岗位。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须签订相关协议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九、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监委、人社局、编办、教体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选调工作。
十、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3、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0-5611196 监督电话:0550-5612330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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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来安县委党校 来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