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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由遴选机关组织。考察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以2: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考察)。笔试和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研究决定是否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转任手续。
七、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公务员,是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遴选政策咨询:40661621(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遴选条件咨询:遴选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40469077、40892765(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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