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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8391787
原标题:赣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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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赣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