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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主要考试方向为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能力,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金融等方面的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若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表彰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照遴选人数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若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将从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发改委提供以下材料:
(1)《普洱市发改委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式两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并填写审核人。
(2)按照《普洱市发改委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中的评价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经历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教育经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其中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涉及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的,须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涉及表彰情况的,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等有关资料;涉及发表理论文章的,须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四)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发改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以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视为不合格,则按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确定人选。普洱市发改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报普洱市公务员局审核后,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若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有关信息全部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pers.gov.cn)、“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www.pesfgw.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普洱市公务员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23518(普洱市发改委)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951(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2137950(普洱市公务员局综合科)
附件:
1.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xls
3.普洱市发改委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