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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考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考察占4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时事政策、法律法规、党史国史、应用写作等知识。
②开考比例: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经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职位考调职数,并于笔试前在指定网站公告。
③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在指定网站上公告。
2.考察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的2倍确定考察对象。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实行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考察采取查阅档案、群众测评、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现场核实等方式,全面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在参加本职位笔试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具体事项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者视为放弃复检资格。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放弃体检(含复检)以及体检(含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同职位已考察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调动
公示期间无异议和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其他
(一)纪律监督
为维护本次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此次考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告解释
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信息发布
本次考调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均在华蓥党建网(www.hydj.gov.cn)、华蓥人才网(www.hyrc.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及时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考察、体检、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咨询电话:0826-4822789(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4852567,0826-4690316(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26-12388(华蓥市纪委)
0826-12380-4(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4821439(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