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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清河县县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网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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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取准考证。2018年4月8日至10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到县委办公室秘书科领取准考证。

5.公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2018年4月5日至11日,在清河党政网、清河党建网以及“清河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公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笔试考场、组别、座次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基础知识部分(满分70分):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时事政治和党的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岗位知识部分(满分30分):

县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县委信息中心文秘岗位侧重考察报考者的公文写作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等内容;

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县委信息中心技术岗位侧重考察报考者的计算机与网络应用水平等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4月17日前在清河党政网、清河党建网、《清河报》和“清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在资格复审基础上,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实行“体操打分法”,去掉1个最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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