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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1. 讨论决定。遴选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拟遴选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 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分别在襄阳党建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委组织部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试用人选。
(七)试用与调动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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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襄阳市市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18年襄阳市市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