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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选调公务员22人公告

新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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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报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确定为正式选调对象。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1.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应当诚信报名,进入考核后,不得随意放弃,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田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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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田县监察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职位表.xlsx

2018年新田县监察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田县纪委监委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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