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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选调公务员22人公告

新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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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田县政府网和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新田县政务中心8楼805室)。

咨询电话: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0746—4781396,新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746--4716611;

2.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证书原件,并准备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3.资格审查: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公开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且在60分以上(不含60分),按职位数与考生数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若职位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低于1:2,则考生笔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不含60分)方可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得分从到低分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进行,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因考察及其他原因造成选调职位空缺的,依次替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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