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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进入综合能力测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能力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市金融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综合能力测试资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由提供单位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五)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参加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适岗比选和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市金融办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选调资格,由市金融办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考察、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调动和任职。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市金融办研究后,并确定公开优选对象,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及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河池市金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111007。
原标题:河池市金融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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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