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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考调3人公告

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20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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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参加考调人员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名额。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若报考该岗位人员符合另一岗位报考条件,且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调整至另一岗位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办公室工作人员:政策理论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会计:财务基本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①笔试结束后,由州委州政府目督办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②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七)考察。面试结束后,州委州政府目督办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4名考察人选(差额1名),由州委州政府目督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室务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试用。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十)集体讨论决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室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十一)公示。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州委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对拟正式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送组织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十二)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各阶段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需要递补的只递补一次。

本公告由州委州政府目督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委州政府目督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865256(州委州政府目督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0834—3865879;0834—3282790(州纪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组)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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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凉山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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