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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1份;
5.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6.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寸照2张。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报考同一职位最后一个入围体检名额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形,再行加试。
(四)体检
面试以后,进行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按各职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和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职位要求,对选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核实。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桃江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调职位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1次。拟调人员名单公示以后不再递补。
(七)转任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调入转任手续。
调入人员须签订服务期协议并承诺在桃江县服务不少于五年。
五、选调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县监察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原标题:2018年桃江县公开选调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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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桃 江 县 委 组 织 部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 江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2018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