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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园区)公务员及基层政法系统公务员公开选调肥西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肥西县乡镇(园区)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基层政法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入职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选调人数共1名(详见附件1《肥西县2018年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统一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期间遇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20室(肥西县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委)、县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完后退回。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3)提供入职时间及年度考核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5)出具《肥西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该《承诺书》须考生认真阅读且手写签名。
2、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须达到“N+1”(N指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即形成有效竞争,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3.考生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8:00-11: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肥西县招考部门建立县选调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县直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并告知其主管部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