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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计,占总成绩50%。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具有组织、纪检、审计、财政、文字综合和公检法办案经历者优先;若总成绩和经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与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了解情况等方法,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体检由选调工作办公室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七、录用及调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选调工作办公室提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办理调入相关手续。
原标题:2018年伊春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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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