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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8866747、8866750;受理举报电话:0734-8866740(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原标题:2018年衡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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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纪委 衡阳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