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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8年3月5日至3月16日在三湘风纪网、湖南领导人才网、衡阳反腐网、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双休日照常工作,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凡是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到衡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直接报名(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22号,市委大院5215、5219房,电话:0734-8866747、8866750)。
3.报名所需资料:《2018年衡阳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编制性质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组织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18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在衡阳反腐网公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部署,市纪委监委具体实施。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3月24日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分综合、纪检监察、财务、信息技术等4个类别分别命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面试人选分别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招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根据每个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施。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选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均在衡阳反腐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从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考察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拟录人员,并在衡阳反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选调单位办理试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
(八)试用和调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