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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从考察对象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遴选单位组织在市级三甲医院进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察顺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市委党建网、市人社局网站及拟录用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遴选公告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表格(附件2)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和各遴选单位实施方案执行。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原标题:庆阳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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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市纪委信访室 0934-12388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34-12380
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0934-8350612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934-8683662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