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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在市委党建网和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并查询。
(三)面试
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试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载明。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在市委党建网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各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要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注重核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遴选条件,由遴选单位向考察对象单位及本人作出说明并依次递补。